做B超是在怀孕后不可缺少的一项检查。因为可以通过超声检查来确定宝宝是否正常发育。那么孕妇做b超要空腹吗?
B超检查的必要性
B超检查是一种实用、简便的产前检查方法,孕妇在产前检查时,医生会根据根据孕妇不同的情况,选择合适的时间做B超检查。在怀孕45天左右做一次超声检查,孕妇最好在怀孕20周左右时再做一次系统性超声检查,最后就是在生产前做一次B超检查就可以了,这样可以对腹中胎儿生长情况做系统的了解,可以大大降低孕妇生产的危险性。
常规体检中腹部超声检查是需要空腹进行的,因为饭后消化系统内会产生大量气体,会使超声图像难以辨清,导致检查结果不准确。
孕妇做B超和普通体检不同,主要是检查子宫内的宝宝健康情况,只需要在检查前憋尿,保持膀胱充盈,能看清子宫内的情况就可以了,因此,孕妇做B超不需要空腹。
很多女性怀孕后频繁的做B超,是不好的。怀孕后无特殊情况时一般做三次就可以了,避免多次检查,这样对胎儿的发育有很大的影响。
1、第一次检查时间是在孕18-20周,此时可确定怀的是单胎还是多胎,并可测量胎儿头围等。因为这一阶段胎儿B超多项指标误差较小,便于核对孕龄。
2、第二次检查时间安排在孕28-30周。此时做B超目的是了解胎儿发育情况,是否有体表畸形,还能对胎儿的位置及羊水量有进一步的了解。
3、最后一次是在孕37-40周,此时做B超检查的目的是确定胎位、胎儿大小、胎盘成熟程度,有无脐带缠颈等,进行临产前的最后评估。
但如果在妊娠期发现有异常的情况,如怀疑胎儿畸形,胎儿发育过大或过小,羊水过多或过少,胎盘有异常,妊娠过期等,都需随时做超声检查。
此外,有下列高危因素的孕妇更有必要在24~28周进行胎儿超声心动检查:
1.有先天性心脏病史者;
2.母体患糖尿病、结缔组织疾病;
3.妊娠期母体接触过特殊药物或受到感染;
4.母体酒精中毒;
5.高龄孕妇既不正常孕产史;
6.胎儿心律失常、胎儿水肿、染色体异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