确定怀孕以后,一般孕检是27周前是每月进行一次,在孕28—35周要每两周进行一次,到了孕晚期最后一个月要一周一次检查。如果发现有异常的情况,还需要根据医生的指导增加检查次数,孕妇在不同孕期要进行不同的辅助检查。
孕期检查的安排时间:
1、孕早期:孕早期指怀孕不超过12周,要进行风疹病毒,巨细胞疱疹病毒,弓形体原虫,单纯疱疹病毒的检查,观察胎儿的发育情况。还要做B超排除宫外孕的可能,测量胎儿大小是否与停经时间相符。
2、孕中期:在孕后13—27周要进行一次四维彩超检查,可以全面了解胎儿发育及各个重要器官的生长发育情况,及时排除畸形儿。还要进行糖筛查,如果存在异常要进一步做糖耐量试验。在孕后20周时要进行MP测定,检查孕妇是否存在高血压综合症倾向。
3、孕晚期:孕晚期是孕妇重点监测的阶段,到了孕32周要开始用监护仪对胎儿进行监护,还要进行脐血流检查,了解胎儿脐带血流阻力,查看胎儿是否缺氧。还要进行B超检查胎盘,羊水量及胎儿的发育情况。过了36周就要开始为分娩做准备,检查血型,凝血四项,肾功能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