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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性什么情况需做引产

来源:黑龙江玛丽亚妇产医院
  引产是指因母体或胎儿方面的原因,须人工终止妊娠的方法。而且引产对女性的伤害是很大的,所以,女性一定要了解自己是否必须要引产,慎重选择。那么,哈尔滨女性什么情况需做引产呢?
  哈尔滨女性什么情况需做引产?
  1、胎儿畸形无法生存者
  以超声波等法检查,发现胎儿严重畸形或胎儿不能生存者,也需立即引产。
  2、宫内死胎
  如果孕妇感觉胎动消失,经医生检查确定胎儿死在宫内者,应立即引产排除死胎,以保孕妇生命安全。
  3、羊水过多的孕妇
  孕妇羊水过多时,子宫底会急骤升高,压迫孕妇的胃,甚至使心脏移位,常会导致孕妇心悸、憋气,难以平卧,影响睡眠和饮食。如经医师确诊为羊水过多致使孕妇恶性反应及胎儿畸形者,应立即引产,终止妊娠。
  4、孕妇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者
  患这些病症的孕妇,因身体虚弱、精力不济,继续妊娠时对孕妇本身与胎儿都不利,应当考虑引产。
  5、患慢性肾炎的孕妇
  患有肾炎的在怀孕后更会加重肾脏负担,促使各种症状加重,不利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母体的恢复。此种情况应当及早引产,结束妊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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